流行
: 歐美流行音樂
流行音樂是指與古典、正統的音樂不同的一種音樂形式,能夠讓城市中的大多數聽眾所接受,易於掌握,能使普通大眾都感興趣的音樂。這類音樂作品鏇律清晰,音域適中,伴奏和和聲手法都非常簡易。“流行音樂”這一概念使用得相當普遍,但長期以來有關它的内涵和外延卻並不十分明確。關於流行音樂的爭論在我國音樂界乃至社會上已經持續了好多年。具體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看法:1、流行音樂是在群眾中流行的音樂;2、流行音樂就是通俗音樂;3、流行音樂是指在夜總會、酒吧等娛樂場所演奏的音樂。
流行音樂的特點有:1、娛樂性,一般不具備很深音樂理論和技巧修養甚至根本沒什麼音樂知識的聽眾都能接受;2、生活性,它直接宣泄人的情緒和感情;3、通俗性,歌詞大多近似白話,而且表達的内容很貼近生活。
流行音樂起源於歐洲主要爲滿足城市大眾的業餘生活。隨交通工具的進步以及印刷工業的發展,流行音樂開始普及並廣泛流行。傳到美國,融合了各種不同種族的音樂,在表演風格和技巧上有了新的變化和發展。到了二戰後,美國成爲國際流行音樂的中心。60年代蔓延到世界各國,而且吸引着越來越多的聽眾,成爲一種獨特的音樂形式。
流行音樂的特點有:1、娛樂性,一般不具備很深音樂理論和技巧修養甚至根本沒什麼音樂知識的聽眾都能接受;2、生活性,它直接宣泄人的情緒和感情;3、通俗性,歌詞大多近似白話,而且表達的内容很貼近生活。
流行音樂起源於歐洲主要爲滿足城市大眾的業餘生活。隨交通工具的進步以及印刷工業的發展,流行音樂開始普及並廣泛流行。傳到美國,融合了各種不同種族的音樂,在表演風格和技巧上有了新的變化和發展。到了二戰後,美國成爲國際流行音樂的中心。60年代蔓延到世界各國,而且吸引着越來越多的聽眾,成爲一種獨特的音樂形式。